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12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介绍《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方案》调整了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长江公路大桥收费标准,并建立为期1年的价格试运行机制。客车方面: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对应车辆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标准降低。货车方面,在确保不增加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的情况下,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需要货车司机注意的是,新标准实施后,对标准装载的车辆通行费会有所下降,同时空载或轻载货车的车辆通行费将有所上升,建议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提高车辆实载率和运输效率,降低通行成本。同时,违法超限车辆将严禁驶入高速公路。
继续执行相关优惠政策。现在安徽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执行ETC套装用户九五折优惠、持有安徽交通卡的ETC货车用户八五折优惠政策。在执行《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执行上述优惠政策。同时,安徽省已经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优惠政策,在本次调整后仍然继续执行。
此次计费方式调整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一是适应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发展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路径,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国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方式,高速公路通行费通过ETC门架进行分段计费,有利于货车快捷通行,提高货车通行效率。二是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综合效率的提升。计费方式调整后,货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减少收费站乃至公路全线拥堵,减少停车收费的等待排队时间,促进通行效率提升和节能减排,便利群众出行,同时也能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加快调整运输结构,规范运价体系,促进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进而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三是进一步保障公路运输安全。新的计费方式实施后,高速公路实施入口治超,违法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的破坏程度减小,公路维护费用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